2008年9月23日

說給自己的話(1)

一,
別人總是喜歡提起你不想提起的事,算了吧,你不想他提起是因為你還介意,還是自己把這事忘記好了!

二,
我最自豪的,是比別人謙虛。
你看到這句話的矛盾之處嗎?對了對了,Alex,你自以為謙虛是自己的優勝之處,偏偏,這就是你自大的地方,是你的缺點。你要是真的謙虛的話,便 不會 覺得謙虛有甚麼特別,有甚麼值得驕傲的地方。

三,
你為甚麼要介意呢?
別人總是奇怪,為什麼你在應該驚慌的時候可以表現得若無其事。別人覺得你很奇怪,別人覺得你應該做出十分憂心的表情,甚至哭。其實,「若無其事」是一種修練已久的境界,「正常人」會明白嗎?「正常人」只會把自己做不到事都當作怪事。

四,
我曾經很喜歡唱一首歌,因這首歌總是令我想起某人。到了今天,我無法相信,把一個人忘記了,我可以絕得連對這首歌的鍾愛也一同忘記。

五,
即使你多麼愛某個人,也不要將信心建築於他身上。因為人必有缺陷,你的信心來自他,他的缺陷便有了摧毀你的力量。我們不應被世上任何人摧毀,只要信心來自上帝,世上任何人都不能摧毀你。

六,
耶和華不像人看人,人是看外貌,神是看內心。

這金句不只告訴你神與人的不同,文字以外,言外之意是,要看到神的大愛,要學習神,便要捨棄人的眼睛。

七,

讚美神的一大目的,是為了更接近神。所以除了讚美神,更要學習神。不去認識神的愛,光是口裡讚美又有何意義呢?

八,
你早已察覺到了。看同一幅相片,昨天看覺得相片拍得完美,但今天卻覺得不太入流。
其實,定格了的景物有變過嗎?它沒有變。但是,有些東西的確變了。你的眼睛變了。

想不到吧,你的眼睛竟可以把事物由好變壞。

九,
上帝讓你失去,是為了令你獲得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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