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7日

七月一寫

相約的人沒有赴約,算,人的安排再好,命中注定無法成事,安排再好也是枉然。



很久沒唱歌了,所以也很久沒寫blog。

其實我想試試數月不寫,於是,到再提筆時就可擁有新的筆觸,可行嗎?



聽朋友說出一個很無奈的事實:藝術無法在香港成長,所以喜歡藝術的人在香港也是難以生存。

是的,買Speaker,數十元一個便算,香港人呀,你聽得到編曲中用了那些樂器嗎?難怪producer們只用電子音樂便算,無他,以免浪費資源罷了;即使看書,也只看流行文學,對「大眾報章」的荒謬字句不加思索,難怪淺踏文字的人可以肆無忌憚地亂寫一通;說到攝影了,更遺憾。相機的質素越來越高,浪費相機的人卻越來越多。真不明白那些完全沒有焦點的相片為何被人接受!

當然知道有些垂死掙扎的烈士,但是少之有少就是了。算,不多說了,講多無謂,藝術己死。



我終於發現到自己喜歡躲藏於書世界的原因。「正常人」那些現實的想法太奇怪了,只有把自己藏於書裡的那個世界,我才能尋到共嗚。



為何多人看的文章才是好?

就看一看一個又一個她的價值觀。她們喜歡笑話,還是喜歡有價值的文字?

甚至,她們心裡連價值的定義都沒有。

然後有一天,她們中的一人說我寫的東西不好,因為不夠好笑。你說,我是否應該從此不再寫字呢?

沒有意義的話根本不用理會。只要相信自己有客觀的能力評價自己,她的「笑話」何妨一笑置之?

還記得他說看過我的字,他一句話便足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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